尊敬的投資者:
當月期權合約的最后交易日、行權日、到期日為2024年2月28日,屆時當月期權合約將到期;為有效防范期權行權交收風險,當月臨近到期期權合約保證金浮動比例將按如下規則調整:
1、從2024年2月27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止,連續兩個交易日上浮當月臨到期認購、認沽期權合約(不含深度虛值期權合約)的保證金繳存比例(因標的而異),具體如下所示:
創業板ETF期權(159915)、科創50ETF期權(588000、588080):50%,
其他的ETF期權:40%;
2、當月臨近到期期權合約保證金繳存比例的調整僅包括實值、平值、輕度虛值的期權合約,不包括深度虛值的期權合約。其中,深度虛值期權合約指虛值程度大于等于5%的認購和認沽期權合約。
認購期權虛值程度:(合約行權價格 - 標的價格)/ 標的價格,
認沽期權虛值程度:(標的價格 - 合約行權價格)/ 標的價格?! ?/p>
根據滬深交易所、中國結算交易規則、廣發證券相關規定及合同相關約定,請您重點關注以下可能對賬戶造成損失的期權到期風險,及時處理賬戶內即將到期的期權合約持倉:
1、持有的期權合約買方(即權利方)在最后交易日(即行權日)如未能在收盤前平倉且不選擇行權(若選擇行權,需在收盤前備足足額的資金或證券并完成行權申報),將到期作廢,賬戶內到期的合約買方對應的持倉市值將全部歸零(對賬戶資金造成直接虧損) 。
2、持有的期權合約賣方(即義務方)在最后交易日(即行權日)如未能在收盤前平倉,可能被指派。如被指派,在交割日(即行權日下一交易日)需履行相應的資金或標的交付義務。如因未履行義務出現資金交付不足,我司將收取墊資違約金與罰息;出現證券交付不足,中國結算將對證券不足的部分按交割日標的收盤價上浮10%的價格進行現金結算(對賬戶資金造成額外虧損),同時,我司將根據是否發生墊資決定是否收取墊資違約金與罰息。
此外,若您持有科創50ETF期權,請您重點關注其對應的標的ETF(科創50ETF期權對應的標的為588000科創50ETF,科創板50ETF期權對應的標的為588080科創50ETF易方達),避免因混淆備錯券導致行權交收失敗。
特此公告。
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
2024年2月22日